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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和校帮困助学、奖学金政策
发布日期:2016-03-31    作者:青浦职校   
类别
资助内容
对象
金额
年限
备注
上海市中职学生资助政策
免费教育
(留级、休学年不享受)
农村
学生本人为农村户籍或父母双方(监护人)中任意一方为农村户籍
免除(1200+300)元/学期
三年
成人中职学生不享受
海岛
学生本人或父母双方(监护人)中任意一方为本市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户籍居民
本市及外省市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和孤儿
就读政策规定“奖励专业”——“电子技术应用”和“服装工艺与设计”的学生
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特殊受助学生
持有本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的学生
免除(1200+300)元/学期
减免住宿费
助学金
以上六类对象学生
享受1000元/学期
除毕业班
除以上六类计划内学生
享受500元/学期
上海市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在籍、在校就读的学生
占在校学生5%比例:
设1500元,1000元和500元三等
每学年
区级奖励政策
区级奖励
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获区级荣誉证书
每学年
含成人中职学生
校奖学金政策
学校奖励
行为规范示范员、行为规范积极分子以及各类先进个人单项获得者
按校级奖励方案标准执行
每学期
校级帮困助学
减免部分学费
全校在校学生
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决定
每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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