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2〕8号),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制定2O22年本校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学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1〕37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且须参加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获得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有效成绩。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类型 |
专业名称 |
年限 |
招生计划 |
是否面试 |
职业高中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3 |
20 |
否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3 |
20 |
||
计算机应用 |
3 |
20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3 |
10 |
三、志愿填报
2022年本市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志愿填报统一在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成绩发布前进行。志愿填报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采取网上填报和书面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经书面确认后才能参加投档录取。
凡符合报名条件报考中职校自主招生的应届初三随迁子女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可以填报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合计3个志愿,2个普通中职校志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志愿、普通中职校志愿可以兼报,也可选择其中一类填报。学生填报的招生代码(6位数)将作为投档录取时的唯一依据。学生须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慎重选择专业。学生填报志愿时要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要求,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的学生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自负。
已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就读初中学校进行书面确认。学生和家长应仔细核对志愿表上的信息,并签字确认。书面志愿确认只核对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补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志愿签字确认的学生,视作自动放弃招生录取。
四、招生录取
随迁子女招生以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计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以下简称“录取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随迁子女招生录取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根据学生录取成绩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网上投档录取(末位同分时,则采用末位同分同投进行投档录取)。录取顺序为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普通中职校志愿录取。
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学生的录取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被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的学生,不再进行普通中职校志愿的投档。
普通中职校志愿投档录取时不分专业,学生进校后,学校根据学生成绩、志愿及计划等进行专业分班和调剂。
招生学校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对未被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学生,可根据学校计划余额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1所学校并到招生学校进行登记。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要求进行审核录取,同时将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
征求志愿录取仅限普通中职校志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志愿不进行征求志愿。符合2022年随迁子女招生报名条件,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有有效成绩,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均可填报征求志愿。
五、其他说明
(一)被中职校录取的随迁子女须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2号)和有关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规定,凭招生学校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等相关手续,学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二)符合规定的随迁子女参加中职校自主招生并具有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后可选择在本市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符合规定的随迁子女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或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并具有高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可参加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具体要求须按照当年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随迁子女学生就读中职教育阶段,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4号)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学生同等国家资助等政策。
(四)随迁子女学生就读中职教育阶段,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中职校收费标准缴费,学校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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