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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24年教育系统岗位晋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31    作者:青浦职校   

各位老师:

接上级通知,按照沪人社专[2012]56号“关于做好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区人社局关于晋升聘任的时限要求,为确保2024年岗位晋升聘任的正常进行,现就2024年岗位晋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1日—118日,个人提交申请表(电子稿)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朱莉晖老师处。(注:申报对象为截至20231231日,原岗位任职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

二、材料准备:

1.岗位晋升申请表(申请表规范填写)

1)教师资格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教师/或高级教师;

3)任职时间:xxxx8月或xxxx12月;

4)现聘岗位及等级:

一级教师:一级教师三级岗位,专技10

或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专技9级;

高级教师: 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专技7

或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专技6级;

5)聘用时间:xxxx1

6)申请岗位及等级:

一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专技9

或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专技8级;

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专技6

或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专技5级。

7)任现职近三年期间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20212月起,按学期填写)

2021.02-2021.06      2021.09—2022.01

2022.02-2022.06      2022.09—2023.01

2023.02-2023.06      2023.09—2024.01

8)学年度考核三年必须填写,任期内有学年度优秀的,自行加一列,但不要改变格式。学年度分别是202020212022

2.材料提交说明:

1)公开课或讲座证明必须是原件(公开课要附教案,讲座要附讲座内容。校级公开课或讲座证明须由学校盖章、校长或分管领导签名);

2)刊物发表需提交原件。市级及以上正式出版的论文、专著、教材等需提供网上验证有效凭证。具体要求见附件:《正式发表类的教科研成果相关规范和要求》;

3)申报者本人指导的学生获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教科研成果须提供成果内容、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

5)带教老师以带教协议为准,标明带教时间、对象等,带教时间应在任期内;

6)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须与教育教学专技岗位有关,非学科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不得作为“教科研水平”材料内容。

7)学年度、年度考核只需提供“优秀”。学年度优秀须提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职情况考核汇总表”,年度优秀须提供相关奖励证书。

3.岗位空缺情况见下表:

专技岗位名称

五级

六级

八级

九级

十一级

岗位空缺数

2

4

0

2

2

4附件下载.zip

附件1:岗位晋升申请表

附件2:各级职务聘用条件口径

附件3:市五级口径

附件4:教师申报岗位晋升诚信承诺书

附件5:岗位晋升目录表

 

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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