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暨2023年教师课堂教学交流活动。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抓住课堂教学主渠道,推动教育教学变革创新,激励老师树立新的课程理念,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发挥学生主体性,促进学生学习,提高教学实效。以课堂教学评比交流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教法和教材改革,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激发学校课程教学改革活力,激活教师专业发展内生动力,“聚焦课堂,质量为先,涵养匠心,锻造匠艺”。
二、活动主题
立德树人,知行合一。
三、基本要求
1、坚持育人导向,落实课程思政,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注重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及劳模精神培育;要有效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规范教材选用与使用;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转变教师角色,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2、促进教研组建设,加强集体探究,全员参与,共同切磋教学技艺;增强课堂教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强调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突出“做中学、做学一体”,彰显职教特色;要推动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构建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有效模式;要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发挥学生主体性,关注学生多样化需求,创新多维度、智能化教学评价。鼓励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形成一批与课程实施相适应的优秀教学范例,能涌现出一批理念领先、业务精湛的学科教师,能有效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
3、面向全体教师,全面优化学校师资队伍和教学工作。评优活动与加强教学研究和促进任务引领型课程实施相结合;与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相结合;与推进信息化教学和资源库建设相结合。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活动程序组织实施,严肃评审纪律,规范操作程序,杜绝违规行为,确保评优活动推选出具有真才实干的教师。
四、活动时间框架(2023年10月8日—12月15日)
第7—13周,第一阶段,课堂教学(教学方法)研究交流活动。
第14—17周,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教学方法)评比交流活动。
五、活动组织
1.领导小组:
组长:周春明
成员:陆春娟、邓春虹、蒋锋、章宜静、冯希、王钢
2.评委组:
(1)基础学科组:
组长:朱健;
组员:王钢、冯希、许峰、徐静芬、吴小溪、杨丽芳
(2)专业学科组:
组长:邓春虹;
组员:程春红、严家国、彭辉荣、陆素芸、周春明
六、实施办法
为确保教学评比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整个活动分二个阶段。
1、第一阶段:课堂教学(教学方法)研究交流
活动时间:2023年10-11月份;
研究交流对象:所有任课教师;
由教研组充分酝酿,在教研组广泛开展课堂教学研究、听评课活动的基础上,集体酝酿推选出1-2名教师参加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学校比赛,要求所有的任课教师完成一份公开课教案和说课稿。
活动要求:
1)研究课教师由各教研组上报到教学处,参评课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的进度,在公开课教学活动当周内选择课题。
2)研究课应通过说课、听课、评课的方式进行,要充分发挥教研组在教学改革和创新过程中的作用,通过集体研究交流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3)记录活动过程,填写相应的记录表。
4)研究课教案、说课材料的电子稿由开课教师提前3日交教学处朱健老师(基础组)和王伟峰老师(专业组)。
2、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教学方法)评比交流
活动时间:2023年11-12月份;
评比交流对象:教研组在第一阶段课堂教学(教学方法)研究交流活动中推选出的教师,经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学校比赛领导小组确认后,参加课堂教学(教学方法)区级评比交流活动,面向全区职业类学校公开交流。
活动要求:
(1)参评课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的进度,在第一阶段结束后,按计划上报课题和参评时间(不能与第一阶段的课题相同,不得借班上课。)
(2)教研组集体备课、磨课,同伴互助,提高设计质量。参评课能体现教研组第一阶段研究交流成果,反映教研组集体智慧和教师个人教学风格,体现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的最新改革理念和实践成果。
(3)参评课应通过说课、听课、评课的方式进行。
说课:教师本人简述参赛课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与方法设计,以及教学改革创新要点等;
听课:校评委学科组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师、兄弟学校共同参与;
评课:校评委学科组通过集体评议、书写课堂教学评价、依据评价指标评分等办法进行。
磨课:教研组长主持,安排组内教师听课、议课(每参评课应经过至少二次的磨课,不断优化教学设计。有记录)。
(4)正式听课时,评委的教案和说课纸质材料由教学处统一印制和发放;其他听课老师的教案和说课由教研组长负责印制和发放。
(5)正式开课前一天,由开课教师将相关教材或讲义一式六份交教学处,供评委听课时使用。并备份多份材料供本校及兄弟学校听课老师使用。
(6)由评审学科组推荐,经领导小组讨论后产生。各奖项比例如下: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
(7)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的通知》精神和学校比赛结果,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推荐参加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的教师名单。
七、评奖办法:
1.由学校教学法交流活动领导小组确定学校课堂教学(教学方法)评比交流获奖名单。
2. 根据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评审结果,学校将依据市教学法比赛奖励标准,给予市评比交流获奖教师及其团队配套奖励。
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