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2023年度考核工作已经开始,相关要求如下:
1.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格式大小都已经设计好,请不要作任何改动;总结字数不得超出登记表“个人总结”一栏,字体大小不限;
2.请认真总结2023年度思想与工作,不照抄照搬以往的小结,登记表请于12月29日之前完成;
3.今年的考核登记表请自行打印,要求A4纸双面打印;
4.本次交流考核对象: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学校正职除外),以及全职在校的代课教师;
5.2023年度小结分组交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