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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事业单位人员2023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2    作者:青浦职校   

各位教职工:

2023年度考核工作已经开始,相关要求如下:

1.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格式大小都已经设计好,请不要作任何改动;总结字数不得超出登记表“个人总结”一栏,字体大小不限;

2.请认真总结2023年度思想与工作,不照抄照搬以往的小结,登记表请于1229日之前完成;

3.今年的考核登记表请自行打印,要求A4纸双面打印;

4.本次交流考核对象: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学校正职除外),以及全职在校的代课教师;

5.2023年度小结分组交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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