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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青浦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5    作者:青浦职校   

老师们: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及要求,本区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定期注册范围及对象

1.参加2020年定期注册(教师资格证上注册贴有效期为20251230日),且20251231日前在编在岗教师;

2.2024年新进人员;

3.2025年新进人员不参与本次信息填报。

二、定期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注册合格

1.在编在岗,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三、定期注册递交材料说明

(一)首次注册递交资料(已参加规培并取得规培合格证书的新教师)

1.《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表》一式3,需本人签字;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 在岗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二)后续定期注册递交资料

1.《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表》一式3,需本人签字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符合要求的教师培训证明。

1)已完成“十三五”培训计划的,提供“十三五”教师教育结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2)未能完成 “十三五”培训,但纳入“十四五”培训的,提供“十四五”培训编号(加盖培训机构、学校公章,见附件4)及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

四、定期注册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2025925日—1020日;

    2.填报途径:登录网址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栏目,然后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定期注册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3.网站开放时间:工作日8:3022:00(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4.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1020—1024

 

 

         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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