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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0    作者:青浦职校   
各位教师:
   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教师认真阅读通知,符合条件的并有意向参加申报的教师请在12月13日(下周一)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给朱莉晖老师。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较高的育德水平、学科素养和较强的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效明显,师生认可度高;
3.具有较为突出的示范或指导能力,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成效显著;
4.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在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等方面形成相应的研究成果;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体条件:
1.申报学科带头人应有10年及以上本学科教学经历;申报示范教师、教学能手应有5年及以上本学科教学经历,其中,申报教学能手须是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教学骨干中的教坛新秀应在2-5年教龄的教师中产生;
2、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申报学科带头人一般须具备高级教师(或与之相当)职称,申报示范教师、教学能手、教学骨干须具备中级职称(教坛新秀不作职称要求);
3.申报学科须与所任教学科对应,任教周课时数应达到规定课时量(学校中层或校级副职干部参照执行)。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推荐。学校审核申报材料,根据评选条件、名额比例,择优确定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级参加评审。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区级评选结束后,由学校组织教学能手、教学骨干( 含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青浦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3.区级评审。青浦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参加面试答辩,主要汇报新一轮“种子计划”团队项目设想(在学科带头人“履职要求”四个项目类型中侧重选择一个类型)。
4、公示认定。经青浦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产生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人选名单,并在青浦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相关附件
    附件1: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申报表

 附件2: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评选申报材料明细


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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