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工会会员:
为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加大工会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工会会员监督作用,使工会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会员,根据《关于在推进“四位一体”立体经审监督体系中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职工会员监督作用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工总财(2018)96号文],经我校工会委员会集体商议,制定“青浦职校教职工会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工作方案”如下,请审议,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于2020年11月29日之前反馈至工会办公室,联系人:陆春娟,联系电话:59813381。
附件:
青浦职校工会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