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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23学年第一学期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履职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3    作者:青浦职校   

各位老师:

根据《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名优教师履职管理和考核办法》,现就做好区第七届名优教师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履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1.示范教师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示范教师学期履职工作考核表》

2.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填写《青浦职校第七届教学能手、校级骨干教师学期履职工作考核表》

二、考核时间

2023年118日前完成考核表,并将电子稿交给朱莉晖老师

三、考核内容

学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养、师德师风、工作态度、教育教学业绩等,详见考核表。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

示范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对照个人履职目标、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填写履职工作考核表,递交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学校考核

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示范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的政治态度、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五、注意事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名优教师荣誉与待遇。

1.因违法、违纪、师德失范行为受到党纪、行政、刑事处分,或学校年度/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2.违背本届区名优教师参选承诺行为,或履职考核不合格;

3.无特殊情况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考核材料者;

4.主要工作发生变化、不在原评教学岗位上。


附件下载:

附件1. 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七届示范教师学期履职工作考核表

附件2. 青浦职校第七届教学能手、校级骨干教师学期履职工作考核表

青浦职校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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