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教师认真阅读通知,符合条件的并有意向参加申报的教师请在12月16日(下周一)12::00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到办公室。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事业心强,求真务实,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2.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师生家长和教育同行认可度高;
3.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在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等方面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
4.具有较为突出的示范或指导能力,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体条件:
1.申报学科带头人应有10 年及以上该学科教学经历;申报示范教师、教学能手应有5 年及以上该学科教学经历,其中,教学能手须是35 周岁及以下(1989 年12 月31 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教学骨干中的教坛新秀应在2-5 年教龄的教师中产生;
2.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申报学科带头人一般须具备高级教师(或与之相当)职称,申报示范教师一般须具备中级职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教学能手、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须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
3. 申报学科须与目前所任教学科对应,任教周课时数应达到规定课时量;
4.学科带头人原则上要在前几届获得过教学能手及以上的专业称号。
三、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
1.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校内评审。学校审核申报材料,根据评选条件、名额比例,确定本校的全部区级名优教师候选人。
3.学校推荐。学校在名优教师候选人名单中择优推荐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候选人选,报送区级评审。
4.区级评审。青浦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产生学科带头人和示范教师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第二阶段
1.学校推荐。学校组织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评选推荐。第一阶段未评到学科带头人和示范教师的候选人继续参选教学能手或教学骨干。
2.区级审核。学校报送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候选名单,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第三阶段
公示命名。经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产生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名单,并在青浦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相关附件
附件1: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评选师德考核与诚信情况表
附件2-1: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项目研究指南
附件3: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到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申请表
附件4:申报材料要求和上传路径
附件5:青教〔2024〕109号青浦区教育局关于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
2024年12月11日